为了进一步促进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的提高,规范市场,引导消费,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第三次对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等13个省、直辖市52家公司制作的52种产品,合格4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8%。
抽查根据结果得出,大、中型公司制作的产品全部合格。此次抽查了18家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占抽查企业总数的34.6%。这一些企业由于具有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以及成品的进出厂严格检验,产品质量较为稳定。而小企业产品质量较差。本次共抽查了34种小企业的产品,合格2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7.6%,这一些企业有的设备落后,有的原材料质量差,产品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低于正常产品制造成本,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本次抽查的全部的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指标全部达到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并均符合规定标准E1级水平(检测值最小0.4mg/L,最大1.2mg/L,均满足相关标准规定≤1.5mg/L的要求)。这说明了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也促进了生产企业按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的意识。
本次抽查中主要质量上的问题是表面耐磨未达标。表面耐磨性能是强化木地板的一项重要指标,该性能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常规使用的寿命和装扮修饰的效果,因为该产品表层一旦破坏则无法修复,其使用价值也就随之丧失。本次抽查中11种不合格产品均是表面耐磨未达标,其中有1种产品仅400转,远远低于国家标准6000转的要求。
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由于强化木地板表面耐磨层成本比较高,一些企业为了压低产品价位促进销售,人为使用质次价廉的不合格耐磨纸。二是,缺少检验测试手段。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均无检测设备,无法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
本次抽查中还发现,行业中存在一些“贴牌”加工现象,有的小企业每家生产多个“贴牌”产品,由于这些委托方、加工方缺乏必要检验测试手段,对产品质量无法控制,造成未经检验的产品流入市场,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暴露出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从源头抓质量的力度,查处制假制劣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对产品质量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对产品质量差的企业予以曝光。